2010年6月20日 星期日

看蔡國強的農民達芬奇



我算是很晚才認識蔡國強和他的作品. 這次到上海的外灘美術館(由英國建築師 David Chipperfiled負責整建)看到的開幕作品正是以蔡為名. 但到了以後才發現展覽的東西都不是他做的, 而是蔡國強與12位農民合作的發明.

談到蔡國強就不能不提到他贏得最高榮譽的1999年威尼斯雙年展. 得到金獅獎的作品名為收租院, 展出社會寫實的雕塑作品. 收租院這個作品原在1965年(文化大革命的前一年)由四川美院的師生所共同創作,內容描述封建社會中,地主與資產階級壓榨佃農的故事,包括交租,驗租,過斗,算帳,逼租,反抗與上山打游擊。收租院在西方被解讀為前衛的, 人人平等有權力的象徵. 但其實收租院在中國卻是恰恰相反的. 那是中央集權與政府打壓人民的工具. 收租院在1970年代衍生為政治服務的宣傳工具。當時中國政府還印製了大量的照片與複製雕塑品到中國各地與世界各地,最為對社會主義最佳的行銷宣傳利器。當時,德國策展人Harald Szeemann本來想要把收租院展出,但那時候的中國仍然相當封閉,Harald Szeemann遭到中國政府拒絕。時隔三十多年之後,這位策展人終於成功地在1999年威尼斯雙年展重現了收租院, 完成他心願的正是蔡國強. 不過蔡得到首獎之際, '侵權' '挪用' 等負面評價也隨之而來. 收租院的原始發想不是蔡國強的. 1999年創作的時候也不是蔡國強一個人完成的. 而是由原作者之一的绪里先生與其他青年雕塑家加上蔡國強與助理完成的. 那麼蔡國強在到底收租院是誰做的? 又是誰的作品?

當然我們不僅想到杜象(Marcel Duchamp)的作品--噴泉. 這個用小便斗為素材的藝術品對後來的現代藝術影響至深, 當然還有後來的安迪沃荷. 小便斗不一定/並不是由杜象親手所作, 但這的確是杜象的'作品'. 藝術自過去200多年來不斷的被挑戰. 以前是畫家自己畫的才能叫自己的作品, 現在蔡國強可以用'文化現成品'來稱呼他的作品元素, 並且聲稱他的安排, 使用與選擇這些元素讓他成為他作品的創作者.

今年5月25日我在上海外灘美術館聽到王南溟對於蔡國強的評論. 他提到, 所有權與署名權在藝術品上是分開的. 而1999年的威尼斯收租院的署名權給了蔡國強, 而不是當時1965年的農工們變成日後的一大爭議. 這就和知識產權是一樣的道理. 挪用可以, 為什麼侵權就得禁止? 抄襲, 複製不行, 但是'模仿'抄襲或是'形容'複製的'過程'與'重新''詮釋'就屬藝術範圍--官司根本打不起來. 更大的遺憾是, 蔡國強的作品並沒有讓西方社會知道中國收祖院的意義. 王南溟認為蔡不配得到署名權, 蔡國強做了一次假西方人, 帶了共產思想的'前衛' 與'浪漫'情懷來處理收祖院這個作品.

蔡這次的農民達芬奇也有同樣'挪用'的創造精神.

一樣的問題又發生了. 農民達芬奇的展覽, 是蔡國強的還是農民的? '東西' 都是農民做的, 蔡國強其實是策展人, 就相當時的Szeemann一樣. 樂觀的來看, 既然我們在討論藝術不停擴大的的疆界-- 從畫家畫的油畫到杜象用現成物完成的藝術--也許未來的藝術可以讓'策展人'進升藝術家. 我認為王先生是在幫蔡國強找台階下, (雖然他罵蔡國強已經罵了10年)王南溟認為如果蔡國強以'策展人'的身分來經營這次的展覽, 便是漂亮的閃過'創造者'的尷尬角色(畢竟東西不是他做的).宣傳上不容易模糊焦點, 藝術的概念得以擴張, 也能讓背後真正的藝術家能浮上台面.

藝術理論不是我的專長. 我也還在持續了解蔡國強的作品思想與收租院的前因後果與現實結果. 但我認為無論如何, 親手做的創作者應該被彰顯. 希望這些農民達芬奇會受到矚目, 以不做作的方式.

參考資料在這裡
延伸閱讀按這裡
照片來源: 上海外灘美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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